大丰镇关于关于澄迈县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2023年底调整)的批复公告
**镇关于关于**县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2023年底调整)的批复公告
****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乡村**局关于**县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2023年底调整)的批复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县**镇华兴路1号
联系电话:0898-****8207, 12317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附件1:****乡村**局关于**县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2023年底调整)的批复
附件2:**县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2023年底调整)新增项目表
****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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