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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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施工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退休的一级建造师,退休人员可以返聘继续从事原专业工作,针对该项目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返聘。无社保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不允许请告知不允许的相关条例。请勿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可。明确的回复以便我们投标人更好的响应招标文件,谢谢。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部分已明确了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无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作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问:招文人员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请问交通土建工程可以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吗
答: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属于本项目要求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范畴。
3、问:招标文件P155招标文件格式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提供扫描件,请问能否明确近三年是否指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
答: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招标文件P155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五 近三年财务状况(如有)”为固定格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不用上传相关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可上传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
4、问:招标文件P49页,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技术职称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是否满足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答:技术职称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不满足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5、问:招标文件P47页、P49页,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包含“完工证明材料、完工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
6、问:招标文件P49页,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中,在EPC项目中作为施工负责人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在EPC项目中,作为施工部分的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承接的施工工作量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可予以计算得分。
7、问:招标文件P49页,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具业主证明材料、或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理应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有所体现,并且应为同一人,若出现不一致时以项目负责人变更审批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正常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特别的若有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情况的,投标人应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评分要求,****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8、问:招标文件P152,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但在编标系统中人员无法签字,目前该节点无法上传扫描件,请问能否在本节点输入人员姓名,在资信标其他材料中上传“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含人员签字的扫描件
答:可以。
9、问:招标人须知3.2.3“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取费率,是否修改工程量清单
答: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上述计算基础与费率,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报价金额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问:招标文件P155,招标文件格式“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提供扫描件,但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均未对财务状况有所要求。请问是否无需提供财报扫描件如需提供,请问近三年是否指2021年、2022年、2023年
答: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招标文件P155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五 近三年财务状况(如有)”为固定格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不用上传相关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可上传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
11、问:招标文件P152,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下方落款处,需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签字,请问:(1)该表格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签字(2)编标系统中该节点人员无法签字,且无法上传扫描件。请问能否在本节点对应位置填写人员姓名,并在资信标-其他材料中上传该表格签字后的扫描件
答:(1)项目负责人必须签字,否则视为形式评审不通过。本项目不对技术负责人作投标资格要求,没有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可不用签字。但如果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了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则必须签字,否则视为并未提供技术负责人,该项评分点不予以计分。(2)可在资信标-其他材料中上传该表格签字后的扫描件。
12、问:招标文件P31,第3.6.1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标系统中该节点无法上传附件);第3.6.2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问,业绩证明材料是否仅需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后提供即可
答:是。
13、问: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标格式中仅有技术标封面可编辑,技术标其他其他内容无可以导入的途径,请招标人明确
答:如果技术标节点系统没有提供上传功能,投标人可以将技术标的相关内容在“资信标 六、其他材料”中上传。
14、问: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是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是否包含给排水业绩
答:给排水施工业绩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15、问:招标文件第49页,诚信状况得分情况,请明确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25%,是指有效投标人的得分排名前25%,还是指**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25%
答:是指有效投标人的得分排名前25%。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9页“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省略部分不作修改)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省略部分不作修改)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8页“类似项目业绩”评分因素的备注内容作如下修改:
第一次澄清修改后内容: | 本次澄清修改为: |
注: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政府****中心或公共****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如****政府****中心或公共****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政府****中心或公共****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如有多份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最后一份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注: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签章)。 (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9页“诚信状况”评分因素的备注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
如由于多家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相同且为某一档次下限,则以上所有动态信用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按该档次赋分,下一档次的入围投标人比例相应减少,依此类推。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8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社区建设中路18号 | 地址:**市**区大良凤**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757-****7969 | 联系方式:0757-****9065 |
2024年11月5日 |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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