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00MA67YGPJ8E | 建设单位法人:周小勇 |
章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青竹街道金茂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青竹街道金茂路8号 |
经度:103.82408 纬度: 29.853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1 |
眉市环建函〔2021〕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4-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300 |
6297.45 | 运营单位名称:**** |
****1400MA67YGPJ8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川环****公司 |
****0100MA61T42C93 | 验收监测单位:**省川环****公司 |
****0100MA61T42C93 | 竣工时间:2023-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302NgV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标准电镀厂房8栋,建成5000m3/d废水处理规模并配套污泥**化单元、3000m3/d中水回用单元,根据厂房建设方案同步配套建设约450m综合地下管廊,建设10000m3/d废水分类收集池。 环评设计项目一期,动力中心设置一台20吨和一台10吨的蒸汽锅炉。建设1栋,共3层,建设面积约13360m2五金仓库。****处理站****处理站污泥干化和综合利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标准电镀厂房11栋厂房,实际废水产生量不会超过项目环评预测总量。 一期实际建设2.3km综合管廊,实****中心建设一台25吨和一台10吨的蒸汽锅炉,未超过环评设计总的120吨蒸汽锅炉的总量。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本期未建设五金仓库,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待后期建设。本期项目实****处理站污泥干化和综合利用系统未建设,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其余未变化。未发生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情况。其余与环评一致。 |
项目属于分期建设,本次为一期项目,实际建设厂房和配套锅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园区产生的16种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低浓度漂洗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电镀)、化学镍废水、综合废水最终处理后RO浓水进前处理废水系统进一步处理,中水送企业回用;含镉废水、含铬废水最终处理后RO过滤水回用,浓水蒸发结晶,不外排;前处理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酸性废水、高浓碱锌废水、高浓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高浓络合废水、高浓化铜废水、地面废水最终处理后尾水送后端深度处理系统继续后外排岷江。项目按****园区企业废水进行合理分类,设10类电镀清洗废水和6类高浓废水,每类废水均配套设置独立的收集管道,收集后分类处理。其中:含镉废水、含铬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RO过滤水回用,浓水蒸发结晶,不外排;低浓度漂洗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电镀)、化学镍废水、综合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RO浓水进前处理废水系统进一步处理,中水送企业回用;前处理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酸性废水、高浓碱锌废水、高浓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高浓络合废水、高浓化铜废水、地面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尾水送后端深度处理系统,集中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生产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办公区、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一致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污泥****处理站内,分别设置含镍污泥、含镉污泥、含铬污泥、络合污泥和综合污泥处理系统,主要采用压滤+干化的处理方式。其中含镍污泥采用湿法回收处理工艺。含镍污泥溶解罐产生的硫酸雾采用“一级水洗+三级碱喷淋”处理,单套处理风量18000 m3/h,尾气通过1根26m排气筒排放。 对曝气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进行封闭,设恶臭收集管道,将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污泥脱水间封闭建设,设抽吸系统,内部微负压,防治恶臭气体逸散;各环节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共设置4套生物滤池处理系统,总处理风量约为20200m3/h,尾气通过26m排气筒排放(共1根)。 污泥干化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袋除尘+紫外催化氧化处理,系统风量30000m3/h,尾气通过1根26m排气筒排放。 设置二级碱喷淋系统1套处理储罐呼吸气,尾气通过1根26m排气筒排放。 检测中心设置4套水洗喷淋净化塔(处理能力为5000 m3/h、2×6000m3/h、8000m3/h),用于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少量HCl、硫酸雾等污染物,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锅炉废气经一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按****园区企业废水进行合理分类,设10类电镀清洗废水和6类高浓废水,每类废水均配套设置独立的收集管道,收集后分类处理。其中:含镉废水、含铬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RO过滤水回用,浓水蒸发结晶,不外排;低浓度漂洗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电镀)、化学镍废水、综合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RO浓水进前处理废水系统进一步处理,中水送企业回用;前处理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酸性废水、高浓碱锌废水、高浓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高浓络合废水、高浓化铜废水、地面废水通过分类预处理及分类综合处理,尾水送后端深度处理系统,集中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生产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办公区、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处理含氰废水工序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区储罐废气和酸性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公司统一管理,禁止各车间单独处置。项目各车间内设置危废暂存箱和一般固废暂存箱,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各车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按照类别分别暂存至相应的危废暂存箱内,然后由****登记、统一运送至厂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暂存危废由****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污泥干化及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均未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项目废水处理环节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至一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尾气通过31m排气筒排放(共1根)。 检测中心将废气进行分类收集,酸性监测废气采用碱喷淋净化塔处理,实验室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碳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共用一根34m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对废水处理车间盐酸储罐区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项目新增的一套碱喷淋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根32m排气筒排放。 项目锅炉废气经一根37m高的排气筒排放。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项目含氰废水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单独收集经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新增一根30m排气筒排放。 项目对废水处理车间储罐区产生的储罐呼吸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项目新增的一套碱喷淋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根32m排气筒排放。****暂未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所以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园区内企业自行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其余与环评一致 |
本期污泥干化及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均未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检测中心将检测废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废水处理阶段酸性废气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固废****园区企业环评及相关管理要求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标准电镀厂房8栋,建成5000m3/d废水处理规模并配套污泥**化单元、3000m3/d中水回用单元,根据厂房建设方案同步配套建设约450m综合地下管廊,建设10000m3/d废水分类收集池。 环评设计项目一期,动力中心设置一台20吨和一台10吨的蒸汽锅炉。建设1栋,共3层,建设面积约13360m2五金仓库。****处理站****处理站污泥干化和综合利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标准电镀厂房11栋厂房,实际废水产生量不会超过项目环评预测总量。 一期实际建设2.3km综合管廊,实****中心建设一台25吨和一台10吨的蒸汽锅炉,未超过环评设计总的120吨蒸汽锅炉的总量。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本期未建设五金仓库,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待后期建设。本期项目实****处理站污泥干化和综合利用系统未建设,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其余未变化。未发生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情况。 |
生产厂房建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锅炉配置发生调整,项目分期建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分期建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污泥干化和**化利用设施调整到后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3 | 309.52 | 0 | 0 | 73 | 73 | |
0 | 17.71 | 113.58 | 0 | 0 | 17.71 | 17.71 | |
0 | 0.028 | 8.52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8.1 | 0 | 0 | 0 | 0 | / |
0 | 1.01 | 51.8 | 0 | 0 | 1.01 | 1.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 | 0.7 | 0 | 0 | 0.4 | 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含镍废水处理装置出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要求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含镍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所测指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要求。 | |
2 | 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出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所测指标铬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要求。 | |
3 | 含镉废水处理装置出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含镉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所测镉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要求。 | |
4 | 地面废水处理装置出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地面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所测指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车间排口的限值要求。 | |
5 | 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生活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外排废水所测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 |
6 | ****中心总排口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外排废水要求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处理厂”标准。 | 按照环评建设 |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外排废水要求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处理厂”标准要求。 | |
7 | 回用水处理装置出口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回用水处理装置出水所测指标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心恶臭气体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排放速对应排放限值从严50%,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所测VOCs的排放执行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第二阶段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排放限值从严50% | 按照环评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中心恶臭气体排口(DA001)外排废气中所测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对应排放限值从严50%要求,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所测VOCs的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第二阶段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排放限值从严50%的要求。 | |
2 | 硝酸库废气排口外排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硝酸库废气排口外排废气(DA002)中所测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中从严50%要求。 | |
3 | 检测中心酸性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对应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 | 实验室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检测中心酸性废气排口(DA003)外排废气中所测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排放限值中从严50%要求,所测氨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对应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 | |
4 | 检测中心有机废气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第二阶段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值; | 根****实验室废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检测中心有机废气(DA004)排口所测VOCs的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第二阶段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值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从严50%的要求。 | |
5 | 盐酸储罐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盐酸储罐废气排口(DA006)外排废气中所测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从严50%要求。 | |
6 | ****中心酸碱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调整为有组织废气。 | ****中心酸碱废气排口(DA007)外排废气中所测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中从严50%要求。 | |
7 | ****中心含氰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变为有组织废气 | ****中心含氰废气排口外排废气(DA005)中所测氰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从严50%要求。 | |
8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装置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危废仓库废气排口(DA008)外排废气中所测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对应限值中从严50%要求,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从严50%要求。 | |
9 | ****中心废气排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的相关标准 | 项目分期建设,配套锅炉分期情况有调整 | ****中心废气排口(DA009)外排废气所测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的相关标准要求。 | |
10 | 石灰仓废气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石灰仓废气排口(DA0010)外排废气中所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 |
11 | 食堂油烟排气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1996)表2中大型规模标准 | 排气筒高度增加,处理装置和排放源没有变化 | 食堂油烟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所测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1996)表2中大型规模标准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建筑隔声和选用低噪声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环境噪声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现阶段配套建设了总容积5240m3故废水收集池,并配套管道、提升泵、池底及池壁防渗、防腐处理;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720m2,作防雨、防渗、防漏处理;项目危化品仓库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修建围堰、泄漏液收集沟等设施;废水处理站及危化品仓库地面及周围进行了防腐、防渗等措施建设。 | 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所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石油类的浓度为未检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除油废渣、废槽液、含锌废滤芯及槽渣、含镍废滤芯及槽渣、含铬废滤芯及槽渣、含铜废滤芯及槽渣、含银废滤芯及槽渣、废退镀液、电泳漆渣、废滤膜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严格按规定送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现阶段委托****(川环危****02022号)、****公司(川环危****21083号)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现阶段还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园区内入住企业产生的除油废渣、废槽液、含锌废滤芯及槽渣、含镍废滤芯及槽渣、含铬废滤芯及槽渣、含铜废滤芯及槽渣、含银废滤芯及槽渣、废退镀液、电泳漆渣、废滤膜等危险废物有入住企业自行规范暂存,并严格按规定送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本项目以盐酸储罐区边界外100米、废水处理站边界外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房、学校等本项目以盐酸储罐区边界外100米、废水处理站边界外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房、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得引入环境不相容项目。 | 本项目以盐酸储罐区边界外100米、废水处理站边界外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验收监测期间现场踏勘发现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加强项目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 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政府建立了多级联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制定了《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和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调查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该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511425-2022-25-L。该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制定了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处置方案、应急保障等,并每年不定期组织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项目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将检测结果想公众公开。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处理厂****园区污水处 理厂尾水均依****处理厂排口(位于虎渡溪坝址下游约2km)进行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发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均依托青****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虎渡溪坝址下游约400m)进行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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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处理厂、综合储罐区边界外划定100m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经****园区范围内,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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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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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没有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没有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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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没有功能置换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没有功能置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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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成立环保管理机构,配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废气、废水、固废环保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台账。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数据计算现阶段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7.71吨/年、氨氮0.028吨/年、二氧化硫总量远低于环评预测值、氮氧化物1.01吨/年、VOCs0.4吨/年,现阶段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环评预测值,项目落实了已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算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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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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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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