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苑三期环境提升项目、**街道安置房零星维修项目、城市维护环境处置项目等20个工程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皖江****产业集中区 (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建筑科技产业园A区11层
成交费率: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苑三期环境提升项目、**街道安置房零星维修项目、城市维护环境处置项目等20个工程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新苑三期环境提升项目、**街道安置房零星维修项目、城市维护环境处置项目等20个工程审计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价等后续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中国****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CECA/CC7-20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于芳、王江涛、王华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1.南沿河路,元塘路,仓津A,仓津C,等道路安装违停抓拍系统项目跟踪审计;
2.**市交通****支队三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价。
3.芜****公司1、2、8-17号仓库消防改造一体化项目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41号。联系电话:186****267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办事处3楼
联系方式:151****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杰
电话:186****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