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市**区北蔡楔形绿地C10-01地块位于**市**区北蔡镇,地块面积为22544m2。地块**规划七路,南至北中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规划一路。地块未来规划为基础****小学(Rs4)。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小学用地(080403),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和《****环境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容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的通知》沪环土〔2022〕189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于2024年9月开始对本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
2)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于2024年9月开展对地块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1) 地块历史:地块历史上地****基地、农用地、道路、水塘和沟渠、公厕、****停车场、临时施工便道。地块内曾入驻的企业为****公司,地块内占地1400m2,主要生产男、女针织服装(行业代码C1819其他机织服装制造),不属于《****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15类活动的企业。
(2) 地块现状:地块现状整体为闲置荒地,地块北侧有1条长约140m,宽约6m,深约1.0m的**河和1条与之平行长约160m,宽约7m的水泥硬化道路(北蔡华中路)、1处公共厕所,道路将保留用于后期施工,地块内无明显污染痕迹和特殊气味。
(3) 第一阶段调查总结:通过前期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内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区域为历史上河浜坑塘沟渠被填埋区域,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4) 本地块涉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需开展采样工作的“第1条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第5条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工作,依据采样检测分析结果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
3)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于2024年10月10日~12日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8个采样点位(其中4个水土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内地表水区域布设2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东侧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监测点,对照点历史一直为农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采用直推式取土,中空螺旋建井于2024年10月10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
(3) 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土壤和底泥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锑、铍、钴、钒、氰化物、VOCs、SVOCs和总石油烃以及pH值,合计检测项目共66项。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24项。
(4) 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公司(CMA和CNAS资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2日期间完成所有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40个(含4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样品。
4)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 土壤分析结果: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8.02~8.91,检出项目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2) 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地下水pH值检出范围为7.3~9.5,检出项目包括砷、铜、铅、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5) 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于2024年9月7日~9月15日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2024年9月16日~9月20日通过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信息的整理和归纳,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提纲要求编制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4年9月21日~9月23日进行初调采样分析方案三级审查工作;2024年10月10日~12日开展现场钻探采样工作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2024年10月10日~10月23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质控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2024年10月13日~10月25日编制调查报告,2024年10月26日~10月28日进行调查报告三级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本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要求。
6) 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和**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市**区北蔡楔形绿地C10-01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7) 建议
(1) 在下一步开发建设前建议业主确保地块现状不发生变化,建议加强地块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其他固体废物被带入场内,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2) 建议委托单位在土地平整和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施工活动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3) 若后续使用客土对地块内**河进行填埋,客土须满足一类用地土壤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