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丰航空地勤设备制造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5MA55AMGM7M | 建设单位法人:唐立勤 |
郭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市**区大泽****园区10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丰航空地勤设备制造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9-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市**区大泽****园区105号 |
经度:112.92024 纬度: 22.5622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9 |
江新环审〔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5MA55AMGM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05MA55AMGM7M | 验收监测单位:**市信安****公司 |
****0705MA520H194Q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k.dayang-soft.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6 id=192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地勤设备5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地勤设备25套 |
项目分批建设,企业目前实际年产25套航空地勤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吹灰→喷漆→烘干→冷却→下件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吹灰→喷漆→烘干→冷却→下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喷枪清洗用水收集后作为调漆用水使用,有机废气治理喷淋用水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失效的喷淋废水定期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项目调漆、喷漆、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后采用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烘干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打磨废气经车间沉降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粉尘回收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优化了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了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方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规范危废仓,占地约3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喷枪清洗用水收集后作为调漆用水使用,有机废气治理喷淋用水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失效的喷淋废水定期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项目调漆、喷漆、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后采用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同一套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打磨废气、焊接废气、切割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优化了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了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方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规范危废仓,占地约30平方米。 |
项目烘干、燃烧废气和喷漆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未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未使用粉尘回收装置处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门市信安****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J****295501),未导致相应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7 | 0.27 | 0 | 0 | 0.27 | 0.27 | |
0 | 0.592 | 0.7425 | 0 | 0 | 0.592 | 0.592 | |
0 | 0.0122 | 0.0675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38 | 0.417 | 0 | 0 | 0.064 | 0.0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新****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 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 | 苯系物、VOCs 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 1 挥发性有机物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 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 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与**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 | 喷漆、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后采用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同一套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减振、隔音、消音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 项目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