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232067G | 建设单位法人:朱亚莲 |
宋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榕洋金城A座-1201-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0-其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军粮城街道 |
经度:117.40792 纬度: 39.074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6-28 |
津环保许可函〔2013〕0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00 |
3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23206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诚(**)环境****公司 |
****0111MA074W0E78 | 验收监测单位:**** |
911********232067G | 竣工时间:2024-03-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wzx/html/38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安置区总建筑面积为85.9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万m2,包括住宅55.5万m2,配套公建11.5万m2;地下建筑面积18.9万m2;相应建设安置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出让区和复垦区土地整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安置区占地97.1公顷,总建筑面积为750171.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3669.45m2,包括农民安置住宅549455.27m2,配套公建94214.18m2;地下建筑面积106501.67m2;相应建设安置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和项目区土地整理工,出让区及复垦区按计划由其他单位负责建设,此部分纳入后期验收工作 |
,出让区及复垦区按计划由其他单位负责建设,此部分纳入后期验收工作。相较于环评阶段,本阶段变动情况为:安置区总建筑面积减少108828.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减少26330.55m2,地下建筑面积减少82498.33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合理布置换热站、水泵房、变电站、空调室外机、高层建筑电梯机房、地下车库通风口、公厕及垃圾转运站的位置,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产生噪声、异味等扰民问题。2、公建不得经营噪声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扰民的行业。公建的餐饮区应预留内置油烟专用烟道、隔油池等设施的位置,烟道出口朝向应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公建如果设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3、按照《报告书》中采取增强建筑隔声、安装通风式隔声窗、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楼的影响,确保住宅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噪声污染防治管 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各项环保法规条例,做到守 法施工、文明施工。积极、主动地做好居民协调工作。不得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必须 提前办理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当地居民。2、****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3、根据《报告书》中对京津城际铁路、津秦客运专线、**铁路、****电厂、十三顷村工业用地、小东庄村工业用地、高压廊道、**国际机场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等外污染源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得出的结论,你公司在安置还迁和售房时必须公示周边外污染源情况等本项目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避免入住后产生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均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94.33 | 94.33 | 0 | 0 | 94.33 | 94.33 | |
0 | 218.9 | 246.6 | 0 | 0 | 218.9 | 218.9 | |
0 | 14.7 | 24.7 | 0 | 0 | 14.7 | 14.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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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生活污水先经过宅前化粪井处理,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然后排入污水管道,区****泵站提升****处理厂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菜市场腐烂或废弃的蔬菜和水果会产生异味,将上述废物暂存在塑料桶内,并加盖密闭好,菜市场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对上述废物做到当天清理,****管理部门及时清运,保证垃圾的日产日清,减少异味排放。 公厕每日定时清扫、**冲洗、及时检修维护,可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垃圾收集转运站异味加强管理、定时清运可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窗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 中央空调、车库排烟风机、水泵房、换热站等设备使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商业门面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设集中垃圾收集点;住宅小区内每栋楼下设垃圾桶,定期由城管委清运。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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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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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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