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子区****社区 “家门口的中医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子区****社区 “家门口的中医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子区****社区 “家门口的中医馆”项目
预算金额(元):1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1)基础康养服务。“家门口的中医馆”门诊基础服务内容为符合群众需求的推拿、按摩、理疗、中医诊断等服务。工作日需指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居民。
2)增值服务。强化市场调研,结合群众需求开发特色服务项目,推进市场化运营,提升品牌竞争力。
3)公益服务。运营方须积极融入**区街道基层治理格局。
(1****社区开展公益健康知识讲座、中医科普、照护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全年不少于6场次。
(2****社区开展义诊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3****社区****超市,建立积分兑换机制,****医院积极发****社区组织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中,通过获取积分,用于中医门诊兑换优惠券等。
4)品牌服务。树立品牌理念,打造独具特色运营品牌,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力、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吸引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三年(首个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期满后根据招标方评估结果,达到满意的续签一年,服务期最长至自合同期满三年。如达不到满意,招标方有权终止后续服务,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子**路386号
联系方式:0992-****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子**东路30-5号
联系方式:180****0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遵涵
电 话:180****044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