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系统V1.0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固定资产管理、常规业务系统整体架构、接口实现以及系统维保。
1.2.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1.3.2 质保期:自验收后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2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被****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