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运营项目的比选公告
****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关于《印发〈**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渝民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精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社区精神障碍人士服务体系,提供精准及时的服药管理、个人生活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心理能力提升、同伴支持、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及照护技能训练、开展大众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等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及实际承接能力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心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量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限量)视为无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文件。
(四)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约定事项以合同最终签订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方案计划和规范化运行制度。根据问题评估和需求评估结果,制定符合实际且可执行的项目方案1份,方案包括服务计划、项目规范管理运行制度等。
2.在6个街道、24个****社区康复服务调研,提供精准及时的服药管理、个人生活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心理能力提升、同伴支持、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及照护技能训练、开展大众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等指导服务。全年指导承接精康服务的承接方服务不少于1500人次。
3.安排不少于3人的工作人员,专职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相关工作。
4.建立完善全区精康患者服务基础台账,建立康复对象接受服务个人康复档案。
5.全年入户走访精康服务患者不少于200人次。
6.指导督促承接精康服务项目的社****社区精神障碍人士关爱服务宣传,其中每年宣传不少于12次/年;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若干;制作宣传物资。
7.完成全区精康服务项目审核、结算工作。
(二)辅助性任务
1.协助全区构建精神康复体系。按照“中心+站点”的布局架构推进全区精神康复体系建设。全区打造1个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社区****中心,****服务站点开展服务指导、等级划分、效果评定等。
2.协助建设全区进行服务阵地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及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标准等。因地制宜,根据场地及客观实际,视情打造农疗站、工疗站、艺术治疗站等多功能康复站点。
3.****社区康复服务站点每月组织服务对象及家属参与服药训练、****社区康复讲座、活动等服务。
4.协助民政部门,系统地对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建立档案。
5.向****社区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情况。
三、申报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市范围内,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2.供应商所持民政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业务范围中必须明确写有“社会服务工作”之类的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方式
(一)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将组织评选,符合条件、报价低于限价、价格低者中选,价格相同、有承担同类项目的经验、成功案例或者组织志愿者多的组织优先中选。
(二)比选结果由黔****民政局官网上统一公布。
(三)比选结束时,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五、比选时间、地点
(一)报送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送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7日17:00(**时间)
2.报送地点:****306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时间)
2.比选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段海甲联系电话:187****0523
地址:**市**区**街道彩虹路237号
附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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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