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灵石凤凰新城“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 | 发布单位: | ****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 所属主题: | 市政函 |
****政府关于********“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04
市政函〔2024〕50号
****支队:
你支队《关于对********“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核的请示》(**消〔2024〕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5﹒2”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原则同意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你支队和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局、**县要按照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
四、原则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县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五、事故结案后,你支队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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