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原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更正为: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68500.01 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且通****公司****公司验收正式通电,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亿****公司,投标报价:277385.36 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且通****公司****公司验收正式通电,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76837.65 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且通****公司****公司验收正式通电,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刘世湘资格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 251********16382;
中标候选人(**亿****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新全资格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 251********36185;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廖辉资格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 251********1792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遴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亿****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遴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遴选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亿****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和注明日期)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3 日,包含一个工作日)提出,以书面形式送至遴选人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视为响应人均对评标结果无异议。
2、响应人认为遴选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对遴选文件、开选及评标结果的投诉,响应人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
3、特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异议或投诉,遴选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2)质疑函和申诉书的主张者不是当事人,或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所有纸质材料无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授权代表签字和公章的;
(4)未附相关证明材料的;
(5)响应人对遴选文件有异议,未在开选开启前提出的。
(6)响应人已经参与开选,再提出遴选文件质疑和申诉的。
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遴选人有权驳回,并且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3 年内甚至永久不得参加遴选人的遴选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三、无效响应人及原因
**峰蒽****公司,原因:未****委员会****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三易汇****公司,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集团有限公司,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鑫****公司,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四、更正原因
原评审出现评审错误。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11 月 8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约法务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清江中路 20 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28-****26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 ****中心B 座**发展大厦10 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5262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