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重点板块实施方案研究及基础工作统筹研究项目招标项目****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www.****.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重点板块实施方案研究及基础工作统筹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市重点板块实施方案研究及基础工作统筹研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重点开展**市重点板块开发模式研究(包括规划优化、开发模式资金测算、分析等),同时结合站城一体行动计划,开展区块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研究,汇总各类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形成实时更新的集成化统筹研究平台。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90日内完成(不含会议评审时间及等待书面修改意见时间),其中规划初稿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交。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有效的自然**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www.****.cn)
方式:(1****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zfcg.****.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省**市******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三北大街4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0168
质疑联系人:翁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0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传 真:0574-****0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冲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9820
质疑联系人:陈健
质疑联系方式:0574-****0961
3.****管理部门
地 址:****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 真:
联 系 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203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