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项目公告(三次)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产租赁项目(三次)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市**东路33-7号。
2、房产证号:泰国用(2019)第****242号。
3、出租面积:1127.29㎡,详情见评估报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闲置。
5、附属设施:水电齐全,甲方负责设置消防并负责消防合格证的领取。。
6、其他说明:非住宅。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底价53.1万元/年,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三年和第四年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1‰,第五年的租金在第三年和第四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
2、租期: 5年。
3、租金支付方式:年付,合同签定后五天内将租赁押金及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合同签定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装修改造及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免租,每年按签定合同日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年的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押金:10万元。
五、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6万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或其****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15时起,2024年11月19日15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及押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招租用途用于单位办公、医疗服务及其他合法经营,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等。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的装修装潢无偿归出租方,出租方不需给予任何补偿。
2、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
(2)**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2、意向承租方对**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4、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所需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甲方配合办理。
5、承租期内,承租方装修、改造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承担工程改造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水电费等费用,落实好各项经营安全措施,如发生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
地址:**市姚王街道十里甸街273号
联系方式:138****8568
2.组织方信息
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52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 址:**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