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油漆房VOCs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2#油漆房VOCs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7677
通讯地址:**市**区观潮路与二里桥路十字路口,****中心5楼环保局
邮 编:2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 关 承 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2#油漆房VOCs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 | **** | ******公司 | ****公司现有厂区内共有9间分段涂装喷漆房,用于分段船体的涂装,目前7间(3#~9#)正常生产,2间(1#、2#)处于停用闲置状态。根据市场需求,企业生产的船体结构更加精细化,船体分段部件增加,现有7间分段涂装喷漆房(3#~9#)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增加船舶分段涂装效率,企业拟投资13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1#、2#分段涂装喷漆房进行技术改造,分别配套新增相关喷漆房工艺设备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设置地面防渗,同时为1#~9#分段涂装房废气处理设施的电催化氧化(CO)装置配套新增天然气燃烧供热设备,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在正常工况下使用天然气作为催化氧化装置的热源,在天然气无法正常稳定供给或特殊情况下使用电能作为催化氧化装置的补充能源,以保证废气处理装置可正常运行。其他厂区内现有公辅工程不变,本次技改****公司产能不变,不新增油漆用量。 | 1、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①废气防治措施:1)预处理车间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蓄热式氧化炉RTO+20m高DA002排气筒处理后排放。2)分段涂装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四级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催化氧化(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3)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3排气筒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催化氧化(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8、DA004、DA009、DA010、DA011排气筒直接排放。 ②废水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 ③噪声防治措施:需采用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营运期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④固废防治措施:废漆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沸石需要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