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脑循环(功能)治疗仪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工、电子生产设备/其他电工、电子生产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5:00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33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口镇东大街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习文 010- ****11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丹 010-****3391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脑循环(功能)治疗仪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脑循环(功能)治疗仪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丹
项目联系电话:010-****33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南口镇东大街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习文 010- ****1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丹 010-****3391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内容:脑循环(功能)治疗仪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内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 2024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时间)。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二层招标部),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及售价:现场领取、售价300.00元/本。如果您单位愿意参加本项目比选,请在领取比选文件同时出具确定参加的证明。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时(**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地点:****(**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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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