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吴河35KV输变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征收项目简介
为优化**县丁塘镇吴家河湾村供电片区10KV网架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消除“低电压”问题,同时满足该地区冬季“煤改电”负荷的用电需求,****政府批准实施****吴河35KV输变电项目。
二、征收范围
项目拟征收、征用丁塘镇吴家河湾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位置以项目勘测定界为准,面积****领导小组实地丈量调查结果为准。
三、项目永久、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一)项目永久征地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 知》(宁政规发〔2023〕4号)“水浇地每亩28000元、旱耕地按不低于所在片区综合地价0.6倍即每亩16800元”规定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外)、国有农(林、牧)场土地,参照所在区片相应地类补偿标准执行。
(二) 地上附着物****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22〕51号)规定执行。
(三) 项目临时征地中的地力损失费参照执行《******厅关于**至**输气管道工程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资发〔2011〕213号)规定,按照平均亩产值分别给予30%补偿3年的地力损失费,天然草地每亩600元。
(四)临时用地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为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使用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项目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二)您对本次征收项目持怎样的态度
(三)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四)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五)您认为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六)您认为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影响程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七)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反馈,表达对本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中予以研究。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六、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快乐小镇**21号楼301室
联系人:朱登亮
联系电话:134****4949(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qq.com
******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