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效。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对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产信息:
1.1资产概况
序号 | 资产位置 | 建筑面积 | 业态 | 含税竟租底价 | 免租期 | 租金年递增率 | 租赁年限 | 付款方式 | 租金支付 | 竞租保证金 | 备注 |
1 | **市**区多子巷13号附10号(原多子巷16号附10号) | 22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1980元 /月 | 0 | 无 | 3年。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2800元 | 代管资产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餐饮于2024年10月29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2 | **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74号 | 28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2940元/月 | 0 | 2% | 3年9个月。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3000元 |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百货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3 | **市**区**桥38号附6-7号(新门牌8-9号) | 88.12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3789.16元/月 | 0 | 2% | 3年。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3800元 | 代管资产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茶坊将于2024年12月9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竞租人中选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于竞租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2租金底价依据
资产名称 | 评估价格 | 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公司 | 备注 |
**市**区多子巷13号附10号(原多子巷16号附10号) | 人民币90元/平米/月 | 川**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公司 | 代管资产 |
**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74号 | 人民币105元/平米/月 | 川**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公司 | |
**市**区**桥38号附6-7号(新门牌8-9号) | 人民币43元/平米/月 | 川**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公司 | 代管资产 |
二、 竞租人条件:
2.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个人;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 报名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7日。
3.2公示方式:****交易中心(https://www.****.com/)
3.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4报名地点:********办公室(**市**区人民中路二段37号9楼)
3.5报名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39****8200。
3.6报名提交资料:竞租人在报名时向出租方提供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缴纳竞租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街支行、账号:283 082 673 410 001)。原承租人报名竞租的,缴纳的原合同保证金可作为本次竞租的竞租保证金,无需再缴纳竞租保证金。
四、现场竞价
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1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按竞租底价,每次竞价须加价50元),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4.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可视为成功竞得。
4.3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00。
4.4竞价地点: ****会议室(**市**区人民中路二段37号9楼)。
4.5竞价结果将****交易中心进行公示。
五、纪律和监督
5.1竟租人不得泄漏竞租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其他竟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向出租方或者经办人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竟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租工作。如果竟租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竞租施加影响,取消其竞租资格。
5.3经办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和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竟租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议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经办人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价程序正常进行。
5.4经办人不得在竟租期间私下接触竞租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竞租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竞租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透漏与竟租有关的内部情况。
六、违约责任
6.1竟租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承租人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日内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清费用,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租资格,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2对于因竞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单位收回的出租房屋,应重新履行公开招租程序,收取的违约金按照房租收入进行管理,出租方不赔偿竞得人因违约造成的各类损失。
6.3承租人在参与竞拍时缴纳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承租人签约资格并支付合同首年租金30%违约金。
6.4相关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若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清费用,承租人应同意使用房屋租赁保证金冲抵费用,并同时终止双方所签相关合同,由此给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方作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