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沐发改行审[2023】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沐发改行审[2023】9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 13 个乡镇。
2.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10204 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5000 万元,地方与企业自筹 5204 万元。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 畜禽粪污**化利用工程
2.3.1.1 开展38****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干粪棚6870平方米,干湿分离机39台,清粪铲车16台,还田管网7180亩,沼气池13758立方米,污水泵40台,粪污传送带66套,刮粪机 1台,田间储液池308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18735立方米,纳米发酵膜10套,沼气安全设施设备(沼气泄露报警器,沼气检测仪,正负压保护器、脱硫脱水设备等)。
2.3.1.2 新****中心(异地发酵场)6处,年加工发酵处理干粪0.5万吨,采用纳米覆膜堆肥技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酵场房及发酵处理设施3000平方米,场地平整 5000平方米,消防水电设施6套,配套用房600平方米。
2.3.2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水肥一体化工程1000亩,包含管网,首部系统。购买太阳能杀虫灯500盏,无人植保机10台,在示范区内进行实行农田、果园统防统治;建设4****监测站,建设田间堆沤池20座。
2.3.3 农膜回收利用工程
全县乡镇建设农膜回收点位13个,箱式农膜包装和回收装置6套。
2.3.4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秸秆集中处理点1个,**集中处理点厂房2000平方米,购买秸秆加工设备1套;主体设备设施为:秸秆粉碎机2台配套输送带2套,装载机1台、上料机1台、取料机1台、夹包机1台、综合粉碎机1台、大力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由每个乡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利用秸秆粉碎机,积极推行“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堆沤腐熟还田”等三种模式。建成以后可年处理秸杆 3 万吨。
2.3.5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工程
在马边河流域水产养殖区域建设鱼菜共生浮床 6000 平方米,购置太阳能曝气机 40 台,进行池塘清淤 19990 立方米,建设尾水排放生态沟渠1000 米。
2.3.6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
建设监测用房 1 座,购置在线水质采样仪器设备 1 套,在线监测水体总氮、总磷、COD 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指标,****监测站 2 座,监测土壤墒情。建设大型宣传展示牌 4 座,标志牌 7 座,中小型宣传牌 各 40 块。
注: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上级部门的批复为准。
2.3 服务期限: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 **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县沐溪镇交通街 799 号
邮 编: 614500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833-****77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蜀西路 88 号 6 号门 7051-706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28-****99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0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511129-04-01-39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