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集中筹措供应电商选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某部**省副食品集中筹措供应电商招标项目。
二、需求概况
遴选1家电商企业,为驻**片单位供应副食品,具体包括畜肉、禽肉、水产、蔬菜、水果、饮料及乳制品、干货调料等,供应对象为驻**、**、**、**、**、**、**、**、**、**、**市等地域单位。副食品****政府发改委公布价、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价、商超销售价等为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无固定预算。
五、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六、预计采购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省**市。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8.****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军以上单位处罚公告),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11.具有中华人民**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证书)。
12.具有电子数据交换服务许可证(即EDI许可证)。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意向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反馈内日应当详实、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各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事宜。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方式
陈先生:025-****7606/150****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