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新区(**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3〕3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政府批准,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产业准入 | 容积率 | 挂牌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亩均年税收 (万元/亩) | 出让年期 |
****)地块 | 府后路以南、正涵街以西、孝川路以北 | 97921.20 | 二类工业用地(M2)、城市道路用地(S1)、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业 | 2.0-2.5(其中D1区域1.0-3.0,D3区域1.0-3.0) | 921 | 9000 | ≥600 | ≥30 | 40 |
注:具体情况以该宗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cn)进行。竞买申请人******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买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地块竞买条件以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该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小微企业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竞得人若不是**金义新区(**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金义新区(**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受让****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土地竞得人自持比例不得低于20%,食堂、宿舍等必须自持,自持房产不得转让和销售(含分割转让销售)。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使用及消防安全的条件下,生产性用房可按幢、层、竖向单元为基本分割单元,双拼、多拼生产性用房允许竖向单元按层分割,且单层最小分割单元不少于500平方米。可销售部分的房产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90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不得超过3900元/平方米。土地竞得人****人民政府签定《工业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项目竣工验收后,企业入园资格****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产业不符合、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入园。小微园其他条款按照《金政办发〔2021〕58号》文件执行。
五、竞买申请: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cn)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报价时间:竞买人可在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
七、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挂牌咨询。
现场咨询地点设在****金****分局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5735,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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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