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9万吨热镀锌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董村镇开****工业园207号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3条热镀锌生产线,形成年加工9万吨热镀锌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374-****66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魏文路莲城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159****261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预测评价得出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公众参与→编制环评报告书→审查、修改→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其他便利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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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