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短信服务费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5:32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2763转820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世茂大道68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1-****55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群力大道与****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2763转8204 | ||
附件: | |||
附件1 | 短信服务费项目-论证说明.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短信服务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短信服务采购,采购期限三年(1+1+1签订合同),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小组成员论证,本项目为短信服务费项目,本项目鉴于****手机****中心,涉及向客户推送短信验证码和动账提醒业务,****中心仅与****一家**此项业务,为保证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第四章 采购方式,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规定,****小组成员认为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充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洲路38号东升云鼎大厦9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单价0.038元/条,由各法人行社按照实际使用支付。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省**市**区世茂大道686号
联系方式:0451-****550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群力大道与****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系方式:0451-****2763转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