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建设中路127号
成交金额:19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 服务范围:(1)宣传片思路需新颖大气,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区位交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俗非遗、自然风光、旅游体验和发展前景等内容; (2)宣传片需具有青春化和时代化气息,节奏明快,通过视听艺术的最佳组合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震撼的艺术感染力,便于记忆和传播; (3)提供3000个已存有完整3分钟中英韩文宣传片的U盘(16G)。 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拍摄制作8分钟左右的宣传片母片(不含字幕、配音和配乐),分别制作6分钟和3分钟各两个带有中英韩文配音和字幕及配乐的三个版本字片,同时套剪60秒、30秒、15秒、5秒的广告视频,配中英韩文配音、字幕和配乐。 (2)供应商需拍摄关于**“山水”“田园”“人文”“美食”“美宿”等五个方面照片各20张,共计100张。 (3)形象宣传片拍摄设备不低于4K摄影机、4K航拍器、轨道、灯光等标准,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96*2160。 (4)声音取样频率应为48KHZ。宣传片配乐必须为后期原创音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音乐的后期制作合成,一旦采纳该音乐版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使用。 (5)宣传片配音需确保语音标准、声画对位,聘请具有国家一级播音员职称以上的播音员进行配音,片中语言与字幕同步播出,对位准确。 (6)摄制本项目所需的演员、化妆、剧务、劳务等其他人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遴选,选用确定演员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征得同意。 (7)供应商提供创意、脚本文案,经采购单位审定后开始制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详细的影片创意、分镜头文字脚本及进度安排。 (8)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团队成员8人,包括导演、摄影师、摄像师、剪辑师、策划人员、灯光师、化妆道具师、录音师等,相关团队成员具有丰富文旅影视项目经验。 (9)成片最终效果要求无错误、无色差、无肉眼可见噪波,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无版权上的争议。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宣传片样片,一年内经验收合格完成制作并提供所有成品。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炯炯、俞勇、陶丛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
2.金额:29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67分;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988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路388号
联系方式:138****2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江中路108****书店四楼
联系方式:153****2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辉宁
电 话:153****2308
十、附件
1.业绩公示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文件PDF版
4.其他附件
5.成交标的承诺函
6.成交结果公告PDF版
7.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