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说 明 | 关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的公告 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主要内容 **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位于**市**区伶俐镇、**镇、长塘镇、刘圩镇四个乡镇及其所辖村坡,项目区内有**高速G72、国道G324、G242以及县道X034通达,交通便利,区域内村级公路网比较发达,项目进场有村道贯穿整个项目区,运输方便。 **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代码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区4个乡镇11个村坡的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时间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总工期为20个月。总投资5400万元,土建投资4520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为****,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新****公司,工程勘察单位******公司。 我单位委托****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水保验收编制单位协同我单位,先后走访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查阅了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监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竣工结算、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资料,抽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关键分部工程,检查了工程质量,核查了各项措施的工程量和质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和效果进行了检查,经认真分析研究,于2024年11月编写完成《**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由****继续进行日常管理,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表土保护率为99.88%,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6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1,渣土防护率为99.8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32%,林草覆盖率达到11.14%,项目六项指标均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项目现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验收的条件。 二、公开时间及地点 (一)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二)公告地点:水土保持公示网www.****.com/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意见征集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书面意见及建议于公示期内送至****。 (三)联系人:陈润祥 联系电话:135****8874 邮寄地址:**市**区悦宾路1号 邮编:530000 **** 2024年11月4日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