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侧、规划路东侧,地块占地面积31626.6m2(合47.4399亩),****中心坐标为:E114.627426°、N33.650636°,四至范围:北至贾鲁嘉苑B****社区李营小区),**空地、贾鲁嘉苑C(彭埠口小区),南至**路,西至贾鲁嘉苑A****社区下炉小区)。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区东彭埠口村,属村集体用地,以农用地为主,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根据《**市沙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书》【用建规地字(2020)字第C0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字第C05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调查地块2017年之前为东彭埠口村农用地,以农用地为主,种植小麦、玉米等常规农作物,地块内西北侧建有农村自住房;2018年拆除,2017年后地块内及周边自住房拆除地块内建有项目部、地面已硬化,2018年后项目部东侧陆续拆除,2019年地块内平整、建设**一小,至调查期间**一小已建成,目前投入使用;2014年东北侧有一处村民自建仓库(主要存放成品家具、汽车零配件等)、2018年拆除,至调查期间,地块内**一小主体已建成,地块内路面已进行硬化,已投入使用。
地块内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未使用过国家命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也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也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地块历史使用化肥种类主要有:生物肥、复**、尿素等,调查地块内化肥的使用对该地块影响较小;综上,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当前生产性企业及其他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东北侧约70m预制板厂;东侧620m****公司加油站;东南侧约900m为****公司(运营时间1990-2010)****中心;东南侧约650m****砖厂(运营时间1985-2005);东北侧260m处村民自建仓库(主要存放成品家具、汽车零配件等),东北侧230m处村民自建仓库(主要存放成品家具、汽车零配件等),2018年后拆除后建设小区;地块周边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也从事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可以确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能够满足教育用地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活动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