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兴泾镇农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2024】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按照《****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10月23日第50次)执行,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硬化道路全长3170m,其中泾河村生态园砾石硬化道路2条,工550m;泾华村混泥土硬化道路1条,740m;西干村混泥土硬化道路6条,总长1880m。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涵洞等。
2.2建设地点:**区兴泾镇泾华村、泾河村、西干村。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二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区兴泾镇泾华村、泾河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标段:**区兴泾镇西干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地址:****园区虹桥北街**大厦B座14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各投标人开标前在发布招标公告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14时30分,地点:****服务中心(**市**区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服务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
联系人:刘光硕
电 话:0951-****3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园区虹桥北街**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丁启宸
电 话:0951-****390、189****0123
2024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