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宝乡格头村(省道206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编号为****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国宝乡;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4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县臻峰文创园一号楼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招标材料每套售价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简易评标法;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 20 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开标室地址:**县臻峰文创园一号楼401室。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3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报名依据,应原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单独进行密封包装并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https://www.****.net/)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国宝乡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35****7578
E-mail:/
传真:/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臻峰文创园一号楼401室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53****3918
E-mail: ****@163.com
传真:/
联系人: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