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出具**县禄新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县禄新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壮族自治区****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禄新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址:**县禄新镇。
四、项目规模及内容:工程主要分为取水工程、水厂工程和输配水管网工程。取水口位于**市****村委附近的地下河出口,拟供水范围为禄新镇禄村、思布村、瑶兰村、上堂村、地有村、新学村、古杭村、**村共8 个村民委以及禄新镇区街道。2035年供水人口将达到3.64万人,年供水量157万m3,设计供水规模6024m3/d,设计取水规模6325m3/d。本工程类型为Ⅱ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五、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设计方案,并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资5275.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06.2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853.5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904.30万元,临时工程费291.66万元,独立费用805.32万元,基本预备费 285.46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57.7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38.4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2.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等。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禄新镇集中供水工程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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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