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规范国土**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酒店)地热水储量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报告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主要评审依据
本次报告评审主要技术标准依据:《****办公厅关于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2〕102号)、《地热**地质勘查规范》(GB/T11615-2010)、《地热**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0331-202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2018)、《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矿产**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25283-2010)等。
矿业权人和报告编制单位分别对报告涉及的全部资料进行了承诺,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可靠,并自愿承担送审资料失实产生的后果。
(二)主要评审意见
1.本次勘查评价是在2014年储量核实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通过收集区域及**前期成果资料,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水文地质调查、简易抽水试验、地热水水质分析等工作。各项工作质量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作方法、主要技术手段、工作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查明了**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热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含水层及富水性特征。基本查明了矿山及其周边地热水**的分布特征。查明了**地热水的水质特征、温度、地热流体特征。研究程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本次对引用的以往地质勘查工作进行了质量评述,均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引用的资料合理可靠。
4.**量估算范围圈定较合理,估算方法选择恰当、估算参数取值较合理,估算结果较可靠,**量类型确定恰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5.查明了**地热水的开发利用现状。地热**开发利用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预测合理,提出的防治建议得当。
6.本次报告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收集到的2014年《云****酒店地热(水)**储量核实报告》,采用1954**坐标系、1956黄海高程。本次**储量核实测量工作由具有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1588)的**省核工业二〇****大队承担,测量单****档案馆的采矿权坐标转换证明,获取转换公共点,采用南方cass软件,计算转换参数,把收集到的**原有控制点成果1954**坐标系、1956黄海高程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数据转换准确可靠,测量工作质量和精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7.样品加工和分析按有关规定进行。本次样品分析测试工作由**省核工业二〇****大队承担,分析测试单位具备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证书编号:232****80006)。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测试分析****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要求。
8.按矿山建设规模3.65万立方米/年进行技术经济概略评价,矿山利润总额为167.67万元/年,年税金合计11.11万元/年,年净利润156.56万元/年。**量预期可满足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评价依据充分,评价方法、参数取值合理。基础资料翔实、数据可靠。建设投资费用内容齐全,估算指标合理,符合实际情况;成本估算依据充足,各项税费参数选择符合实际情况,财务各项指标计算准确。经济评价得出项目经济可行的结论恰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矿山开采预期是经济的,评价结论合理。
9.本次勘查评价工作估算的**量与最近一次评审备案报告的**量进行了对比,评价对比结果可靠,**量变化原因分析合理。
10.提交文字报告1份,附图3张,报告内容齐全,文、图、表对应一致,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三)评审专家的主要分歧意见
评审专家无分歧意见。
四、评审结论
(一)评审结果
本次勘查评价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地热水**查明程度达到“探明的”,储量级别划分为B级。该报告及其提交的**储量予以评审通过。
**量估算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估算**县城地热块段区内储存的热水量为9789.91万立方米,总热量为306.07×109MJ,地热流体可开采量为33.64万立方米/年(921.60立方米/天,10.67L/s),储量级别划分为B级。****公司****酒店)地热单井平均允许开采量为4.51万立方米/年(123.63立方米/天,1.43L/s),地热块段区内地热**可开采热量Qk为2.26×1012kJ,储量级别划分为B级。
(二)**量变化情况
1. 本次报告与最近一次报告**量对比
根据2014年5月,**省核工业二〇****地质调查所编制完成的《云****酒店地热(水)**储量核实报告》(备案证明:临国土资储备字〔2014〕23号,评审意见:临国土资事务字〔2014〕23号),****公司****酒店)地热评审备案的**量为18万立方米/年。该报告未计算地热井可开采热储量。
2.**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4年储量核实报告仅计算了**量,未计算地热块段的地热流体储存量、可开采量、单井平均允许开采量。由于估算范围、计算方法、选取的水文地质参数不同,故**量变化较大。
(三)评审结论。
建议予以评审备案。
五、问题与建议
1.对盆地内的地热水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开采,综合利用,限制年开采总量与单井开采量。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监督、管理,严禁出现超采、偷采等现象。
2.每五年对地热**进行核实,根据监测数据和核实成果进行开采量的调整。
3.在地热水井开采利用的过程中,应定期对开采井的水位、水温、出水量、水质等进行监测。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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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