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白**康体养生区项目(二期)监理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C2024A09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白**康体养生区项目(二期)监理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20.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系统上传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超过150页的;”现修改为:“20.系统上传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封面、图表)超过150页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26页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的3.1.3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中“本工程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1)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可能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标志、记号。2)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格式自拟。投标人上传的技术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现统一修改为:“本工程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明标制,格式自拟。投标人上传的技术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图表)不得超过150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三)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封面中删除“注: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此页;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按要求签字盖章。”
四、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三)技术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技术标采用A4文本,格式自拟,采用暗标制。投标人电子系统中提交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不得超过150页,****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现统一修改为:“注:术标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系统中提交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封面、图表)不得超过150页,****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五、原招标文件凡涉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现统一修改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