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第三批专项资金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安监局第三批专项资金采购
1.2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5日
2.2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8室
三、评标情况
四标段:救护装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219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5.79,****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2212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1.48,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应急****公司
投标报价:2236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1.01,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标段救护装备废标。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8811
邮 箱:****@qq.com
业主单位:****集团****监察局
地址:**省**市**区体育**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3****3600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肖女士(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0375-****575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