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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融水告字〔2024〕11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肆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包含涉及土地的税、费)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日持有相关资料(如:开发资质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到****规划局****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日12时前,****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2时。(由我局财务查证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时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在****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涉及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由竞买人按照规定自行负责并承担所产生费用。
(三)本次出让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由竞得人按规定对接相关部门完成修复治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若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林地使用报批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五)以上宗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融水镇寿星中路
联系电话: 0772-****098
联 系 人: 贾先生 曹女士
开户单位: ****
开 户 行: ****营业部
账 号: 234********79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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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