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建设村庄标识工程项目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市/**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市**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立福 |
项目周期 | 1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95000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建设村庄标识工程项目 | ||
挂牌价格 | 9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工程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工程内容:华源小区安装拱形铁艺大门含自动识别抬杆系统(两处),安装村庄标识两块及其他标识警示牌70余块等,具体以招标方验收要求为准;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上级拨款到位予以支付;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12********0000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黑牛**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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