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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审****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长岗背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长岗背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长岗背路道****中心**北**块,整体呈南北走向,“L”型,南起寿元街,与寿元街交叉口接顺,起点桩号0+012.001,东北至车城路,与车城路交叉口接顺,终点桩号0+641.447。项目性质为**,道路全长629m,标准段宽度为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路面结构采用AC-13C型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设计使用年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10年,荷载采用BZZ-100型标准轴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以及交通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
本项目征占地面积1.5203hm2,均为永久占地。
工程计划总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于2025年9月完工。工程总投资3967.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62.13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其他专项设施改(迁)建。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6.90万m3。其中开挖方量5.56万m3(一般土方5.44万m3,拆除料0.12万m3);回填方量1.34万m3(一般土方0.51万m3,绿化覆土0.08万m3,塘渣0.57万m3,碎石0.18万m3);综合利用方量0.51万m3(均为一般土方)。工程需外借方量0.83万m3(绿化覆土0.08万m3,塘渣0.57万m3,碎石0.18万m3)均来源于商购。工程产生余方量5.05万m3(一般土方4.93万m3,拆除料0.12万m3)。借方从合法料场商购解决。其中一般土方4.93万m3运往“凤官路(凤官桥-节孝路)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综合利用,拆除料0.12万m3运往“**市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回填利用。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总量43.43t,新增水土流失量40.26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其中路基区和路堑边坡区为主要水土流失来源;在工程施工中,应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203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5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计(项目区无表土剥离),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5%。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本工程借方0.83万m3均来源于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根据现场实地调查情况,道路沿线主要由附近项目建设时开挖出来的碎石土、石渣和风化粉砂岩等回填。不满足表土剥离条件,本项目不涉及表土剥离。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产生余方5.05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4.93万m3,拆除料0.12万m3。一般土石方4.93万m3运往“凤官路(凤官桥-节孝路)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综合利用,拆除料0.12万m3运往“**市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回填利用。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5203hm2,包括路基工程区、路堑边坡区、道路绿化区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覆土、雨水管线、挡墙坡脚排水沟、挡墙生态改造提升绿化、路堑边坡绿化、树池绿化、临时排水、沉沙池、密目网临时覆盖、洗车平台等。
Ⅱ区—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15hm2)位于主体工程防治区内,面积不重复计列。包括临时堆料场、临时中转堆土场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堆料场防护、临时中转堆土场防护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15.72万元(其**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2.27万元),包括工程措施32.57万元,植物措施41.63万元,临时措施27.26万元,监测费用2.15万元,独立费用9.69万元,基本预备费1.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1624万元。
十、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监测报告****水利局一份,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水利局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