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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130960B-****1030-000494-3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1-05 16:46:04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A | 皖浙1号旅游风景线景观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494.61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皖浙1号旅游风景线景观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4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中标候选人数量:5个”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定标候选人数量:3个”;“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表述删除;“前五名得分有并列者一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入围”修改为“前三名得分有并列者一并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经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入围。”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2(2)中“****委员会按照原评审情况依照评审程序在合格的投标人中补充推荐至5家中标候选人,不足5家时按实际数量全量递补”修改为“****委员会按照原评审情况依照评审程序在合格的投标人中补充推荐至3家定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按实际数量全量递补。” 3、评标办法中涉及“前五名”的表述均修改为“前三名”;所有“不排序”或者“不排名”的表述全部删除;所有“定标候选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定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表述删除。 4、招标文件中所有“中标候选人”描述均修改为“定标候选人”。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路223号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9-****8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黄**路76****广场A座3单元901室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59-****648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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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