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县盘安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明菲 | 联系电话 | 189****865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05 15: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8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8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0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县盘安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001 | **** | 货物类 | 220000.0 |
公告内容
**县盘安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
竞价公告
********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县盘安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以邀请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竞标企业是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欢迎被邀请的竞标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采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设备1批。(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竞价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220000.00元(报价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竞标)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需求:
1.供货日期:竞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能正常使用。
2.货物包装、检测、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竞标人承担。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竞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竞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竞标。
六、竞标报名、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及竞价时间
1.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11月5日15时30分至2024年11月8日12时00分登******中心网站“**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http://101.****.53:2020)”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8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七、招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通****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竞标人登录平台报名、上传竞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竞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
3.系统评标,签发成交通知书。
八、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竞标人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质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竞标人竞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上传的附件端口:(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户证明;(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5)非联合体竞标声明函。
4.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九、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竞价文件纸质版(胶装、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达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政府
地址:**市**县盘安镇南大街001号
联系人:刘旭祥
电话:132****942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区印象水洛城7号楼209室
联系人:张明菲
联系电话:189****8657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