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16: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教室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6:4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公司邮箱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晶晶、李工、马亚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1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东路2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老师;0951-****9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街6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晶晶、李工、马亚楠 0951-****118 | ||
附件: | |||
附件1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docx |
项目概况
****智慧教室项目 采购项目****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教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教室,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 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谈判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公司邮箱****@163.com,****公司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公司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谈判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 澄清、变更 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谈判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东路252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95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马晶晶、李工、马亚楠 095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晶晶、李工、马亚楠
电 话: 09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