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952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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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年产952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 **** | ****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 | **湘永****公司 | ****年产952吨医药中间体****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生产车间一建设一条5-溴-2-氯苯甲酸中间体生产线和一条联苯双脂中间体生产线;生产车间二建设一条利伐沙班中间体生产线,各生产车间配套设投料间用于原辅料投料,分装间用于产品包装。厂内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消防、通风系统等公用工程,建设办公/分析楼、中央控制室、锅炉房、冷冻站、配电室、空压系统、循环水系统等辅助工程。二期工程生产车间三建设一条4-溴甲基喹啉-2-酮中间体生产线和一条奥拉帕尼中间体生产线,生产车间四建设两条噁唑酰草胺中间体生产线,各生产车间配套设投料间用于原辅料投料,分装间用于产品包装。二期工程**办公综合楼,其它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并根据需要进行扩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7298m2,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6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一期工程5-溴-2-氯苯甲酸精制、烘干废气和联苯双酯不含有机卤化物废气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5-溴-2-氯苯甲酸投料、溴化、水解废气和联苯双酯含有机卤化物工艺废气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水冷+深冷+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溴素、溴化氢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利伐沙班工艺废气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站主要池体加盖密闭,池体逸散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和氨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奥拉帕尼工艺废气和噁唑酰草胺中间体工艺废气经一级水洗+RTO+二级碱洗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苯系物(甲苯)、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奥拉帕尼STEP4-2工艺废气和4-溴甲基喹啉-2-酮工艺废气与一期工程工艺废气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水冷+深冷+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溴素、溴化氢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 本项目生产装置整体密闭,投料间投料过程保持负压;污水站主要池体采取加盖密闭,罐区设回气鹤管严控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氯化氢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化氢和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限值,二氧化硫、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根本项目废水处理按照清污分离、分质处理的原则,生产工艺废水经隔油调节+芬顿氧化处理后,与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废水、软化水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反应釜冲洗废水等经综合调节+水解酸化+IC厌氧反应器+A2O+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罐基础、生产车间、甲类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池体、循环水池排污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废水、废液地下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6.0米,K≤1×10-7厘米/秒。设置装卸区、系统管廊、罐区围堰内地面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1.5米,K≤1×10-7厘米/秒,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原料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气处理设施塔底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废原料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回收单位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塔底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园区****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5-溴-2-氯苯甲酸工艺中精馏残渣、利伐沙班工艺蒸馏残渣、联苯双酯工艺过滤废渣、废润滑油、沾染毒物的废包装、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期工程5-溴-2-氯苯甲酸水解工艺离心废液、利伐沙班工艺离心母液和清洗废液、联苯双酯工艺萃取废液、脱色废液、压滤废渣和蒸馏残液等危险废物,采用废液罐规范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隔油过滤滤渣、废絮凝体和生化污泥污泥池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二期工程奥拉帕尼工艺离心废液、抽滤残渣、蒸馏残渣、噁唑酰草胺工艺废干燥剂和RTO焚烧底渣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溴甲基喹啉-2-酮蒸馏残渣采用废液罐规范收集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