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泰新能源**自备绿电替代风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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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中泰新能源**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 | **** | **市**县小草湖风区 | ******公司 | 中泰新能源**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位于**市**县小草湖风区。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装机容量为1150MW,安装144台单机容量为8MW的风电机组;**144台风电机组基础、144台箱变基础、进场道路、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233430.7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026h,容量系数为0.24。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79.33hm2,临时占地面积约9.306hm2,工程总投资44012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占总投资的0.15%。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设备燃油废气,主要采取物料遮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空气污染随施工期结束而随之消失。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处理厂;营地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报废零部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矿物油、变压器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到危废暂存间内和检修废矿物油桶装收集一起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箱变事故废油进入配套的4m3事故油池,满足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收集后的废油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风电场的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的碾压扰动。首选低噪声箱变,合理布局,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减少运营期间噪声影响。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2 | 小草**一期49.5MW风电工程** 危废贮存库项目 | **华电****公司 | **市**区新编三十区小草湖风电规****风电场升压站内西北侧 | **绿境****公司 | 小草**一期49.5MW风电工程**危废贮存库项目位于**市**区新编三十区小草湖风电规****风电场升压站内西北侧。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包括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WTG66-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0.5m3/h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90m3的防渗集水池、30m3事故油池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贮存过程中由于油桶密封不严或在装卸过程中会有无组织废气产生。本项目不设置VOCs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预置式危险废物贮存库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油的劳保用品、废棉纱,同废变压器油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3 | ******公司工业硅原料破碎线项目 | ******公司 | ****园区新材料产业区北区 | ******公司 | ******公司工业硅原料破碎线项目****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北区一期年产40万吨工业硅项目料场、二期年产40万吨工业硅项目料场,占地为******公司工业硅预留地。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破碎筛分水洗线,6条鹅卵石筛分水洗线。拟安装破碎机、皮带机、振动筛、滚筒筛等设备,每条筛分水洗线旁修建一个沉淀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6400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硅石原料破碎筛分废气及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原料堆场扬尘、投料粉尘以及道路运输扬尘。项目在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均设置洒水喷头对破碎机硅石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同时2条破碎筛分水洗生产线破碎机及筛分机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抽风,经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的气体分别经2个15米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50和DA051)排放。破碎筛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0毫克/立方米)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进料口、破碎筛分段采用彩钢板房全密闭,输送皮带密闭,设备与输送带衔接处均密闭处理;喷淋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实施文明装卸;堆场起尘采用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对厂区内地面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满足《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4064-2017)相关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毫克/立方米)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破碎水洗筛分淋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全厂无废水外排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做好沉淀池、物料堆场、道路等简单防渗区,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底泥、不合格硅石渣、杂石、小于3厘米鹅卵石颗粒及机械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废机油。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底泥、不合格硅石渣收集后定期运至******公司硅基新材****填埋场;分选出的杂石进行道路回填;分选出小于3厘米鹅卵石颗粒交由****生产纳米新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