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寓段****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集团****公寓段****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档案一体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智能档案一体化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财务状况履行良好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其他要求:****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 17:30至2024年11月8日 17: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09:00,地点为****第一开评标室(地址:**市**区大桥道52****党校B区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南口路51号
邮 编: 300230
联 系 人:李玉明
电 话: 139****29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大桥道52号
邮 编: 300170
联 系 人:戈女士
电 话: 022-****3819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账 号: 030********00059747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163.com),并电话告知。
8.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