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 24,269 元/套
保证金 2,426.9元
租赁期限1年
租赁面积66.49m2
承租押金2022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05 17: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2 17:00:00
项目名称 | **市**区府翰苑6幢302室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5 17:3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2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市**区府翰苑6幢302室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3 | 租赁面积(m2) | 66.49 | 租赁期限 | 1年 | 装修期限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现状出租 | 承租押金(元) | 2022 | 挂牌价格 | 24269.00元/1套 | 数量 | 1套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无 | 承租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30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承租方仅****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交易所有限公司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2024/11/6 联系人:冯志光 联系方式:138****7368 地点: **市**区府翰苑6幢302室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2 17: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2426.90 2.时间 2024-11-12 17: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05 17:30:00至2024-11-12 17: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市**区龙锦路1268号 联系人:冯志光 联系方式:138****7368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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