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需用的商品混凝土实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求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20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60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700.00 |
2.货款及结算方式:
2.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的数量*结算单价。
2.1.1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且甲乙方核对认可的数量为主,按照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认的混凝土小票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周期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乙方在供货当月10日后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混凝土小票数量为准,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2.1.2报价单价、结算单价。
所报单价为浮动单价,商品混凝土基准价以对账日上两个月份按照“**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et/)**市公布商品混凝土碎石粒径20石(坍落度150土30mm)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价,细石混凝土按照“**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市公布的对应商品细石混凝土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价,如:2024年7月11日到2024年8月10日供货的结算单价以2024年6月份信息指导价为基准价。
结算金额=验收合格数量*结算单价。
2.2货款支付:在货物验收合格无问题后,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结算单据到甲方核对并确认,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接收后,自结算签认之日起120日内以网银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支付当批次货款的95%; 货款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期满后1个月内以网银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无息返还。且在每次付款前乙方还应开具与付款总额相符的有效收款收据。
2.3****银行转账。
3、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并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规范参照:《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2、甲乙双方对每一次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做好记录,并共同制作砼试块进行试验,是否合格,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试验结果为准;
3、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4、原材料要求:(1)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每次拌制混凝土时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原材,按时观察料堆是否有异常变化如出现有害杂质、出现泥块及外观出现变化等将不得使用。
(2)搅拌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出厂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夏季高温期混凝土搅拌时采用经过低温处理的材料或采取控温措施用地下低温水、加入冰屑、用水冲洗粗骨料等,冬季低温期混凝土搅拌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4)乙方应将所使用的原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报甲方审核备案。
(5)乙方必须固定混凝土拌和生产线,固定使用同一品牌的水泥、外加剂及地材等、固定的材料仓或堆料区域、建立专门的试验台账及供货、进货台账。
(6)供货过程中抽检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00%赔偿。
2、包装物供应与回收:乙方免费供应,不进行回收。
4、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5日在铁建云链平台上发布询价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11月8日在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及组织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汶鑫
联系电话:159****1537
邮箱:****@qq.com
****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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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