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县江**养**基础设施PPP项目-青衣江两岸景观工程和瓦山大道南段绿化景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江**养**基础设施PPP项目-青衣江两岸景观工程和瓦山大道南段绿化景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29.06元/年,三年合计****087.1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运营维护机构,为**县江**养**基础设施PPP项目-青衣江两岸景观工程和瓦山大道南段绿化景观工程提供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维护和照明运行维护服务。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商务和服务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网上方式获取。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鲜章。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的邮件时间为准)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接收电子文档的邮箱及联系电话)、报名费汇款凭证(报名费用请转入支付宝账号:150****3559)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箱号: ****@qq.com),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065,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将电子档发送到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指定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大雅街南段160号附3号2幢3层1号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洪川镇青衣路17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87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伏龙北巷268号8-1-1814
邮编:610213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