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已由《****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文件》(黔发改投资[2024]450号)和《****委员会****农业农村局文件》(安发改办[2024]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投资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审计;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
项目规模及内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7套,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53m/d,处理模式主要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其中: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6套(14套5m'/d、6套8m'/d、1套12m/d、5 套15m/d),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101 套(单户型63 套、三联户 14 套、五联户16 套、十联户8套);建设污水管网71.72km,其中:DN300双壁波纹主管10.33km,DN200双壁波纹主管13km,DN150(U-PVC)支管2.82km,配套DN110(U-PVC)入户管45.57km,污水检查井 1452座。配套建设太阳能路灯378盏、入户入巷道路3928m.项目区覆盖镇宁自治县6个乡镇(街道办)9个行政村。
项目污水处理技术标准:分散式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预处理+大三格净化池+**化利用”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化利用标准并由农户回用。
审计服务(全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须具备造价咨询的经营范围,且配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人员。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①-④项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投标保证金额: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1月12日16:00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银行****公司;账号:236********011****4434)。
(5)结合**市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镇****服务中心20层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施 闯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87****0065 | 手机号码: | 135****4868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