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4-2025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项目):
**** | **市**区天贵路92号龙珠商务大厦1505 | 1,980,000.00元 |
合同包1(****2024-2025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2024-2025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 | 按照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完成各项服务指标 | 壹年,本项目合同生效起算之日起一年内 | 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对中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 1,980,000.00 |
张文涛(采购人代表)、王雅娟、岑锦荣、杨妙颜、刘苏玮
1 | ****2024-2025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项目 | 2.28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2024-2025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33.20 | 35.00 | 4.54 | 18.38 | 91.12 | 1 | 1 |
**卓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40 | 26.00 | 4.67 | 18.21 | 81.28 | 2 | 2 |
**禾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40 | 17.00 | 4.54 | 20.00 | 71.94 | 3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40 | 16.50 | 4.54 | 18.72 | 70.16 | 4 | |
**市**区******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80 | 10.00 | 4.55 | 18.25 | 63.60 | 5 | |
**峰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该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且发起澄清后超时未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点“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经审查,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 |
1.公共**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因平台切换阶段,未能在线生成中标(成交)通知书,请联系项目经办人领取或前往**市**区天润路445****广场四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3590。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6163(质疑受理)。
名 称:****
地 址:**区仓边路28号
联系方式:****1112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6273、****6163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林子程
电 话:****6273、****3590
****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