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宁****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项目位于永**闽宁镇闽宁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3664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等主体建筑及其他附属设施,设置2.8m瓦楞纸板智能生产线1条、2400型粘钉一体生产线3条,计划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箱。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1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物料遮盖、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和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表面处理废气、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粘箱废气和食堂油烟。印刷废气和表面处理废气经集气罩+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粘箱车间定时通风,粘箱废气无组织排放;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收集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印刷机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只采用**清洗,不使用洗涤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失的新鲜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为清净下水,回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印刷机、覆膜机和天然气锅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车间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和装****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废料、废边角料、废交换树脂)、餐厨垃圾和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印刷版、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墨清洗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包装废料、废边角料和废交换树脂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36㎡),一般包装废料和废边角料定****公司,废交换树脂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0㎡),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六、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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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