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双岛路东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05 18:00 至 2024-11-20 18:00 | |||
行政区划 | **省-**市-****开发区 | 地块面积(m2) | 40334.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双岛路东 | |||
经度 | 121.978560 | 纬度 | 37.45862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1 至 2024-05-0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大队(****) | 单位联系人 | 李宁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245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245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631-****09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文化中路99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双岛路东地块一位于位于威****开发区,土地权利人为双岛**村,原土地性质一直为农用地,未作其他建设用途,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土地面积40334㎡,出让土地面积40334㎡。 2024年4-5月,********大队(****)依据国家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和监测的相关管理要求,完成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调查工作,编制并提交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地块一及周边1km范围内有敏感目标2处,主要包括居民区、学校。地块一内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没有污染痕迹,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没有污染。 地块周边现状5家企业,其中1家仅涉及办公;2家企业位于调查地块东北500m;2家企业位于调查地块东1km范围边界处,均不在调查地块的上风向。根据调查,5家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处置妥当,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受****规划局****办公室委托,********大队(****)对总占地面积共40334㎡的****、双岛路东地块一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2024年4-5月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调查分析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置了12个土壤监测点(包括4个对照点),采集快速检测土壤样品12个。采集的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与对照点相比未存在明显异常点;PID 测试结果范围为0.018-0.038ppm,该范围一般认为是土壤孔隙气体的背景水平。说明地块内土壤状况良好。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政府文件收集、历史影像材料搜集、现场踏勘、 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途径进行调查,并通过对本地块使用历史的分析,及对周边企业生产状况对本地块土壤和水质环境影响的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 本次土壤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导则要求进行,对本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快速检测工作,并根据相关标准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分析与评价。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较小,处于可接受水平。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提出如下建议: (1)鉴于土壤的异质性及土壤离散点采样检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质,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2)地块使用权人应加强监管,防止地块外固废、客土等进入地块内造成土壤污染。 (3)地块内项目施工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注意土壤污染防控,规范施工管理,避免造成土壤污染,若需回填,则回填土应选择清洁土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