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临港区****、**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05 18:00 至 2024-11-20 18:00 | |||
行政区划 | **省-**市-****开发区 | 地块面积(m2) | 109571.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901商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路东 | |||
经度 | 122.106500 | 纬度 | 37.27034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02 至 2024-10-1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勘查开发局****大队(****) | 单位联系人 | 李宁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245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245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娇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1****3610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中心大楼西楼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临港区****、**路东地块原土地权利人为**市新区国有****公司、****公司,原土地性质为文体娱乐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用地,规划土地面积109571㎡,出让土地面积109571㎡。 2024年9月至10月,****勘查开发局****大队(****)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和监测的相关管理要求,完成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调查工作,编制提交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有敏感目标6处,主要为草庙子镇辖区内的居民区和村庄。地块内历史上为**市新区国有****公司、****公司权属文体娱乐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除部分进行花卉养殖外,其余未进行建设,为闲置空地,没有污染痕迹,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没有污染。 地块周边仅有1家企业存在,为**三泉****公司****基地,无其他生产企业,根据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结合地块实际情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试行)》(HJ25.1-2019)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无需再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工作,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置了20个土壤监测点(包括4个对照点),采集快速检测土壤样品20个。采集的土壤样品中的VOCs和重金属与对照点相比未存在明显异常点,说明地块内土壤状况良好。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政府文件收集、历史影响材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途径进行调查,并对本地块使用历史的分析,及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水质环境影响的分析,目标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试行)》(HJ25.1-2019)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无需再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