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公办号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10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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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
附件:《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编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规范保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 嘉公通字〔2018〕6号 | 继续有效 |
2 | 《**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奖励办法》 | 嘉公通字〔2016〕13号 | 继续有效 |
3 | 《**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 | 嘉公通字〔2017〕13 号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对上路行驶两(三)轮电动车实施严管的意见》 | 嘉公通字〔2018〕42号 | 继续有效 |
5 | 《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 | 嘉公通字〔2018〕57号 | 继续有效 |
6 | (), 《关于加强**市区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 嘉公交通字〔2021〕1号 | 继续有效 |
7 | 《关于调整**市区路内限时段停车位停放时段的通告》 | 嘉公交通字〔2022〕1号 | 继续有效 |
8 | 《****机关轻微违法行为“两轻一免”事项清单》 | 嘉公办[2023]37号 | 继续有效 |
9 | 《升级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优驾容错”管理措施》 | 嘉公办[2023]36号 | 继续有效 |
10 | 《****部分地方立法事项裁量基准清单》 | 嘉公办〔2023〕86号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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